恩威并施,大抵如此。
就是在这次会议上,袁崇焕当众宣布毛文龙有十二大罪,然而真正沾得上边的不过两三条而已,其他大多是捕风捉影的罗织之词。更何况,真正要处死一个高级将领,只要有一条坐实的大罪就行了。过多的罪名反而暴露了一个事实,那就是罗织者生怕罪名不够充足,理由不够充分。
毛文龙当天即在帐前遭斩首,死在他苦心经营了10年的皮岛上。毛的部众被袁崇焕整编,毛家军从此不复存在。
虽然此前崇祯赐予了袁崇焕可以便宜行事的尚方宝剑,但袁崇焕竟然在不作任何汇报的情况下,擅自处死一名朝廷和崇祯均认为可以独当一面的高级官员,这不仅是简单的越权,简直就是擅作威福的草菅“官”命。
然而,崇祯也有他的苦衷:他刚把辽事全盘托付给袁崇焕,把袁崇焕确定为力挽狂澜的不二人选,袁崇焕本人也立下了五年平辽的军令状,那么,追究处死毛文龙之罪,不但毛文龙已死而无济于事,反而有可能影响五年平辽大计。也就是说,当崇祯迫不得已下诏对袁崇焕的行为表示赞许时,这位君主的内心有一条基本的底线,那就是袁崇焕必须兑现五年平辽的诺言。
如此一来,袁崇焕相当于把自己推上了绝路。
《百家讲坛》杂志封面
核心提示:崇祯下旨,将袁崇焕“依律磔之”,其妻子和袁崇焕的兄弟一起,流放两千里以外。那场“大快人心”的凌迟就这样不可阻挡地发生了。当袁崇焕在刽子手冷漠无情地数刀数的声音和周围看客们兴奋的斥骂声中承受临死前的煎熬时,注定了大明帝国只有毁灭才是最终的结局。
文章摘自《百家讲坛》2010年第7期 作者:聂作平
在崇祯时代担任政府高级官员,尤其是那种独当一面的高级官员,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崇祯朝非正常死亡的高级官员,远远多于中国历史上的其他时代,如熊廷弼、王化贞、杨镐,他们要么死于当权者制造的冤狱,要么死于崇祯的一纸诏书,要么死于事败后的畏罪自杀。但是,与一代名将袁崇焕之死—凌迟而死相比,他们的死已经算得上非常体面、非常人性化了。
崇祯三年(1630年)八月,北京城一派肃杀,凌迟袁崇焕的消息早就不胫而走。多次遭受后金军队骚扰的北京吏民无不欢呼雀跃,在他们看来,袁崇焕这个引狼入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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