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太宗听了以后不以为然,说道:“獠人居住[注: 北史·杨椿传》:“吾今日不为贫贱,然居住舍宅,不作壮丽华饰者,正虑汝等后世不贤,不能保守之,将为势家所夺。”《说唐》第一回:“觅了所房子,与 莫氏 一同居住。]在山林,并以山林为险阻,像耗子一样时不时地跑出来偷窃一把,这是他们的习俗了。作为地方官员,如果能够以恩惠和信任安抚他们,他们自然就会服从规化,哪里需要动用干戈!如果朝廷的官员把老百姓当作渔猎的对象,那就如同禽兽了,怎么谈得上‘为民父母’?”
本文摘自《李世民[注: 唐太宗李世民,是唐朝第二位皇帝,他名字的意思是“济世安民”。汉族,陇西成纪人,祖籍赵郡隆庆(今邢台市隆尧县),政治家、军事家、书法家、诗人。]》 作者:李大华 出版社:东方出版社
凡人都会犯错误,天子也不例外,要不然,前朝那[注: 朝(Zhū)那(nuó):古县名。1、西汉置。治今宁夏固原东南。]么多的天子怎么会一个个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呢?天子不同于寻常的人,天子的错误即便是小的错误都会产生使下面的很多人受害。
减少过错,既要靠别人指出来哪些看法或行为不当,还要看自己是否摆得正位置。没有人敢怀疑天子的至尊地位,但是,君与民之间,哪个重,哪个轻,不同的理解会有完全不同的态度。孟子早就讲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可是,有多少的君主这么看待过自己与百姓的关系呢?太宗觉得,自己刚才当上君主,需要早早地确立君民关系,也就是当上了君主,首先要明确“为君之道”。
为此,他经常安排时间,与臣僚们讨论这个问题。一日,他与魏征等人扯开了这个话题,他说:
“在朕看来,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如果损百姓的利益来奉养君主一身,那就如同割下自己股上的肉来吃,肚子倒是填饱了,可是命也就没了。若想要安定[注: 安定 安定 一、形容词 安定:āndìnɡ 安定1①(生活、形势等)平静正常;稳定:生活~ㄧ情绪~ㄧ社会秩序~。②使安定:~人心。]天下,必须先要端正自己的身子,只要身子是正的,哪怕影子是斜的?没有听说上面治理好了下面是乱的。朕经常思考这样的问题,使自己身体受伤害的不是外在的东西,而是由于自己的奢欲造成的祸害。如果耽奢于滋味,玩悦于声色,欲望越多,对自己的身体的伤害越大,既妨碍了政事,又扰乱了百姓。还生出个歪理,说什么我为民父母,民就是要奉养父母的。如此下去,百姓不堪忍受,不再相信君主,与君主的关系终于解体,于是怨恨和仇视产生了,最后的结果就是离心离德与反叛的兴起。所以,朕每想到这里,就不敢放纵逸豫。”
魏征说:“古代的圣哲之主,都能够近以自己的身体来对照,远能以发生的同类的事情作比较。春秋[注: 春秋时期,始于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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