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快乐老人报》2009年10月22日第16版 作者:佚名 原题为:“青楼”原系帝王之居
“青楼”,旧时为妓院的代称,古典文学作品中将落难风尘的妓女称为“青楼女子”。其实,“青楼”最早的意思为华美的房屋,指代帝王之居所。
清代著名诗人袁枚的《随园诗话》载,《南齐书·东昏侯[注: 萧宝卷(公元483-501年),字智藏,父萧驾,母刘氏,原名萧明贤,为齐明帝萧鸾第二子,明帝死后继位,时年16岁,南齐的第六代皇帝,在位4年(公元498-501年)。]纪》:“齐武王于兴光楼上施青漆,世谓之青楼。”可见,青楼原先乃是帝王之居。为此,袁枚指出:“今以妓院为青楼,实是误矣。”
最早称妓院为青楼的是南朝的刘邈,他的《万山见采桑[注: 基本资料 养蚕技术之一。生产上常以叶色为主,叶位为副的“同色同位”方法进行选叶。在树上选采绿中带黄的芽梢顶端自上而下第2至第3叶作为收蚁用叶,]人》,内有“倡妾不胜愁,结束下青楼”的诗句。唐代杜牧的“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中“青楼”都是妓院的意思。
“青楼”就因袭前人之误传,成为妓院的别称。(摘编自《文史博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