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被“出”的女人不享有财产分割权,夫家的一根草都不能拿走。唐婉也是这样,她是被陆游净身送回娘家的。夫家的房产,唐婉根本不可能分到一间。
本文来源:《羊城晚报》2011年9月21日第B04版,作者:倪方六,原题:《婚姻法》新解释与古代“休妻”
近来,《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让大家对“离婚”的含义有了新的理解。
这个最新“解释”的司法初衷还是好的,维系家庭稳定是基本。“劝和不劝离”、“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新的解释对婚姻投机者进行了警告。比如,“婚姻致富”的可能性就小了。因为,公婆给儿子买的房产,离婚后媳妇是无份的。
那么,在中国古代[注: 中国古代 中国古代中国古代是指先秦至1840年鸦片战争的历史-zhongguogudai],离婚后妻子能得夫家的房产么?
晋代以前,中国是没有“离婚”这个词的,古称“仳离”。到晋代,“离婚”才正式出现在司法条例中。著名书法家王献之当时娶了名人郗昙的女儿郗道茂,王献之后来便是与郗道茂“离婚”而另娶的。
古代离婚程序也没有现在这么复杂,丈夫的一句话就行了。丈夫不高兴了,可以休妻;婆婆看儿媳妇不顺眼,可以叫儿子出妻。孔子的弟子曾子,仅因为老婆蒸梨不熟,就将她“出”了。
魏王曹操[注: 曹操(155年-220年3月15日),字孟德,一名吉利,小字阿瞒,沛国谯(今安徽省亳州市)人。中国东汉末年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和诗人,三国时代魏国的奠基人和主要缔造者,后为魏王。]年轻时对婚姻也不太严肃,仅仅是一时生气,就将很贤惠的原配丁氏给休了,这才有了曹丕[注: 曹丕(187年-226年6月29日),字子桓,谥魏文帝,三国时期曹魏的开国皇帝。曹操的嫡长子,母亲是宣皇后卞氏。他继承了父亲的魏王封号与丞相的大权,最终迫使东汉王朝的末代皇帝禅让,取而代之。]生母卞氏[注: 卞姓,姓氏的一种。卞姓在大陆与台湾均未进入前一百大姓,是我国当代第269位姓氏。]“转正”的机会。
但是古代离婚也有相应的规定,只有老婆不孝、不能生孩子、与人通奸、品行不端[注: 语出: (1).不正;不正派。《后汉书·陈敬王刘羡传》:“ 酺 等奏 愔 职在匡正,而所为不端。” 宋 张纲 《驳陈铸吴说差遣指挥状》:“臣伏见 吴説 陈铸 轻儇不端,皆无素行。]、有恶疾、喜欢嚼舌头、偷东西这七种情况,丈夫才可以考虑离婚,官府才可以判离,即所谓“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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