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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礼教鼓吹妻妾和睦 致清代女同性恋团体盛行

时间:2012-9-2 21:27:55  来源:不详

核心提示:正统的道德观念中男性把女性“失贞”、“失节”的“淫行”当做大罪,礼教竭力鼓吹妻妾之间和睦相处,让家庭中妻与妾、妾与妾“相爱如姊妹”,她们往往因之而发生了近似于同性恋的感情。

本文摘自《性的历程》,作者:王威,出版社:湖北人民出版社

妻妾之间的性关系比之于偷情通奸显得温和而隐秘,只要不对宗族构成威胁,男性不唯默许甚至鼓励。

自有文明以来,书写权利为男性独有,因此中国历史[注: 中国历史是中国各民族诞育和发展的历史。它的发达的封建社会,曾创造了同时代世界最高的文明。但是当西方某些地区跨入资本主义,特别是当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入侵中国之后,中国越来越落后了。]上,男风不绝于书,而相对的“女风”则至为罕见。此等情形,不独中国为然,直到19世纪英国维多利亚[注: 维多利亚[巴西],维多利亚[加拿大],维多利亚[艺人],维多利亚[贝嫂]]女王主政之时,尚不信世间有女同性恋一事,以至于当时的大臣无法立法。

其实男性或者女性的同性恋现象,都各有其相当深刻的社会原因。清代的女同性恋情形可谓至为激烈,张心泰《粤游小志》说:“广州女子多以拜盟结姊妹,名金兰会,女出嫁后,归家恒不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众姊妹相约自尽……尽十余年风气又复一变,则竟以姊妹花为连理枝矣。且二女同居,必有一女俨若藁砧(丈夫)者。”

这些金兰会的姊妹又称自梳女。凡经“梳起”的女子,一切婚约均属无效,男家不得强娶。她们互相结盟[注: 结盟 拼音: 解释: 结成同盟:不~国家。-jiemeng],滴血为约,永不外嫁;她们结拜为姐妹,亲如夫妇,祸福与共,终生不渝。她们的住房称“姑婆屋”,她们死后埋在“姑婆山”,生死不落夫家。

另梁绍壬[注: 简介 梁绍壬(1792-?),字应来,号晋竹,钱塘人。道光辛巳举人。能承家学,工诗善文,学问渊博,嗜酒。官内阁中书。有《两般秋雨庵诗》、《两般秋雨庵随笔》,在近代笔记中自成一家。]所著的《两般秋雨盦随笔》卷四《金兰会》中则有这样的记载:

广东顺德村落女子,多以拜盟结姐妹,名金兰,女出嫁后归宁,恒不返夫家,至有未成夫妇礼,必俟同盟姊妹嫁毕,然后各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众姐妹相约自尽,此等弊习,虽贤有司弗禁也。李铁桥廉使令顺德时,素如此风,凡女子不返夫家者,以朱涂父兄,且鸣金号众,亲押女归以辱之,有自尽者,悉置不理,风稍戢矣。

两相印证,不然看出,女性为了赢得自己的自主之权,刚烈到用自己的生命去见证自己的“爱情”。以至于儒家知识分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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