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405年),在萧统主编的《陶渊明传》中有这样的记述:“岁终,会郡遣督邮至。县吏请曰:‘应束带见之。’渊明叹曰:‘我岂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即日解绶去职,赋《归去来》。”
陶渊明在东晋官场上前后混了13年,最后落下辞职回家的结局,令人摇头。如果他真的不想当官,也不会起起伏伏在官场混这么长时间吧。为何他的仕途难有起色?表面上是其清高,其实是混不下去了。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上班”自然也要遵守相应的规矩。穿戴整齐去见上司即所谓“应束带见之”,难道还用人家提醒?可见陶渊明平时太随便了,别人好心提醒,他却很不高兴。
从这事上,不难看出陶渊明性格上的缺陷。连仪表仪容都不注意,随性而为,这种性格的人谈何当个好官?
不过,大凡文人都死要面子活受罪,即便失败了也要找个漂亮的理由,陶渊明或许正是这样。混不下去了说自己是不想同流合污,这种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至今仍被许多混不下去的人挂在嘴上。
陶渊明是买不起城里的房还是真想住到世外桃源?
上面叙述一通陶渊明官场事迹,目的是为了下面的分析——陶渊明选择去“世外桃源”的真正原因。
从史料上看,陶渊明系出名门,曾祖父陶侃是东晋的开国重臣,官至相当于今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大司马[注: 大司马是中国古代的一个官职名。《周礼》以大司马为夏官之长。西汉武帝刘彻于建元二年(前139)罢太尉,元狩四年(前119)始置大司马,加于大将军、骠骑将军号前,如大司马大将军,大司马骠骑将军。];陶渊明的祖父则做过武昌太守,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陶渊明处于东晋“官二代”这个群体,虽然后来家道中落,但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陶家仍然有房有田。
但陶渊明除了不会当官,还不会理财,辞职回家后没有了工资(五斗米),一大家子要吃要喝,日常开销很大,生活上便逐渐困难起来。面对这种家境,死要面子的陶渊明,与在官场时一样,选择了逃避现实的办法,带着一家老小,离开了祖辈置下的“富人区”,到熟人看不见的庐山脚下,过起了简单的日子,即所谓“归隐”。其《归园田居·种豆南山下》是这样写的:“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
归隐之初,陶渊明尚有“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其时其心态还算轻松,诗中也写出了一份怡然自得和浪漫。可遗憾的是,这处“世外桃源”在他归隐后的第三年,即义熙四年(公元408年),一把大火将其房子烧毁了。
陶渊明可怜得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一家人只能寄住在一条破船上,度过初秋。试想,在这种情况下,陶渊明还能有经济实力到“城里”买房子?在这种情况下,他不得不又将家搬迁至“世外桃源”中的另一地方“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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