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说法。其实,“封建制”一词极其不准确,自秦以后中国社会各王朝一直是以“郡县制”为统治样本,皇族、贵族即使有“封国”也是“食俸”而不“食邑”,对封地内人民没有实际统治权。特别是在西汉“七国之乱[注: “七国之乱”是以刘邦之侄吴王刘濞为首发动的一次同姓王联合大叛乱,刘濞蓄谋叛乱,为时已久。导火线是当时景帝和晁错认为吴王刘濞有罪,欲削他的会稽和豫章两郡。]”后,真正意义上的“封建制”在中国已经消亡)。
恰恰是拓跋鲜卑制度的“汉化”和兼收并蓄的灵活化,田租户调日益成为拓跋北魏的主要统治形式,原来的鲜卑军事贵族也都逐渐成为类似中原汉族的“大地主”,由此,奠定了日后赫赫大魏的强大的经济、政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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