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团教练一员” 。团员(村内壮丁担任)听受团长(一般由村长担任)指挥,夜间巡逻打更,遇有贼盗合力捉捕,有的在村外路口或庙宇重点查巡,以资捍卫。
民团的团丁来源,各县方法不一:
1、有的按户或按地亩采取抽丁出夫的办法,如馆陶县“其指定团丁办法,每地50亩练丁1名以次迁加,均选年壮之安分良民充之。团丁皆系出夫,不准公募。间有50亩地以上之户无壮丁者,即以忠实雇工充之。农忙时则服田力,穑暇则统受教练,有匪警由教练员立即带丁往捕” 。地主武装多采取抽丁出夫的办法,主要是由于地主占有大量土地并拥有一批对他们有人身依附关系或有利害关系的贫雇农,可随时征用。
2、有的少数县采取雇佣招募的办法。如东平县“团丁纯用雇佣,多系土著,故饷项甚微,人数一镇一二十名或二三十名不等。统带兼教练人员由本镇团董保荐,县署加委团董(俗名团长),多由保董兼任” 。如莱阳县“其各村雇丁经费,即以看青人工资为底饷” 。商团武装多雇丁购械,一方面是由于商团有强大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广大的农民对商人没有直属的人身依附关系,因而不能对平民直接采取抽丁办法,而只能出钱出饷采取招募雇佣的办法组织团丁。
3、有的县采取抽丁与雇丁相结合的办法,如莱阳县,“大率按户抽丁,轮流值日,无事防守各村,有警听调出发,嗣以抽丁多扰,改为雇丁。其雇丁数目视各村户口多寡为断,每村举团董一人,掌管团务,合十数村为一段,举段长一人,设教练一人。段长负一段之责,教练专司训练。合数十段为一会,举会长一人,总理会务,其各村雇丁经费,即以看青人工资为底饷,于农隙训练,若遇出发,仍按户抽调预备丁,以固后防” 。
4、有的县收编枪会会员组成民团。如齐东县,民国十八年1月收编红枪会、黑旗会等名目为人民自卫预备团。 置团总、团正、团佐、社长、里长各1人,团丁无定额,以乡民有地十亩以上、二十亩以下者出丁1名充之,枪用民间土枪。十八年,就原有人民自卫预备团与乡、区自卫组织之团会等合编为保卫团,总团部设于城内,由县长兼任总团长,下置副团长1人,总训练员、文牍各1人。区团队分设六区,每区置团长1人,训练员、书记各1人,团丁44人,号兵一人,共员兵292人。有盒子枪8支,步、土枪264支。
5、有的县团丁甚至招抚于土匪,如冠县“宣统三年,本境土匪王六桢火、冯保、焦二、杨八郎等聚党数百人抢劫富室。尔时,绑票之术尚未盛行,沿村喊项,择肥而噬,违者杀掠随之。当时携款输将者,络绎于途。镪洋累累,高堆盈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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