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里半里不等。令署城守营都司李之秀及济宁州知州张纶,左营游击韩国枝等现在率领兵夫捕打……仍令不时在于各境巡查捕打,并檄委效力员兵前往协同捕蝻,务期净绝根株,毋致蔓延。募咨山东抚臣岳潜转饬扑捕在案。臣思蝻子初出,翼翅未生,必须趁时捕净,庶免蔓延”25。由此可见,河道总督不但可以对管辖区域内的地方官和绿营官弃下达捕蝗命令,对巡抚也有影响力。另外,由于河道总督辖下的兵员一般就在蝗蛹区,行动特别方便。在雍正十年,峰县发生蝗情,河道总督朱藻“随即严饬兖州府厅营印汛,将峰县生发蝻子勉期扑灭,毋使转入邻境。一面飞檄司道,通饬各州县于各该境内,湖滩涸出处所,加意防范,务稗种类净除,不致为患”26。在这里,河道总督不但可以直接调动营汛官员,还可以命令地方协同会捕。
雍正十一年,河东总督王士俊指挥和协调范围广达山东、直隶、河南、江南四个省区。当时大水过后,他认为河南、山东黄河两岸“所遗鱼子,易变蝗蝻,正在生发”。委派“山东曹东道王鸿勤、河南归德府知府王蔑兴督率两省文武,多催人夫,于交界之地,设法扑除”。对兖州鱼台县彭家庄、王家楼等处的蝗蝻情况,由于鱼台县县令已前往蓟州未回,他便“飞咨江南督抚迅饬徐州沛县各官上紧协捕外,仍严伤道府文武,无分此疆彼疆,多募人夫.一体扑灭”27。
6.捕蝗灭蝻的方法
乾隆二十八年为例。这一年,蝻情特别严重,钱汝诚在文安、大城一带的扑蝗灭蝻,人数已达数千人。但捕蝗方法只是组织人力进行简单的人工扑打。灭蝻时由于气候条件适于蝗蝻的生长,捕打时特别费力,“一番扑尽,又长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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