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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家庭史研究漫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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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10:3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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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史是中国近代社会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们认识近代中国社会具有显而易见的意义。学术界在这方面已作了许多可贵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不少问题的论述和分析亟待充实和深化。 我们的不少家庭史研究喜欢套用社会学上的家庭分类概念,如什么核心家庭、主干家庭、组合家庭和其他类无父母、鳏寡孤独类的家庭等,一般的分析和结论也往往基于这种分类和统计,得出诸如家庭规模逐渐小化等等“规律性”认识。这些结论或许正确,也不无意义,但仅仅局限于此实在还很不够。其实,这只不过是就家庭人口组合方式而言的一种分类而已,远不足以说明近代中国家庭的多样形态及其变革的诸多特点,不能使我们对近代中国家庭有立体的、丰满的、全面的了解。 为了更好地揭示近代中国的家庭形态及其变化的复杂性,我们还应该根据中国的国情和历史发展的阶段特征,从不同的角度来展开各种家庭类型的专门研究。譬如,近代中国社会分化现象突出,出现了许多新兴的阶层和职业,形成了众多带职业性特点的家庭,像新兴的新闻记者家庭、律师家庭、大学教师家庭、警察家庭、资本家家庭、工人家庭、政府公务员家庭等。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新出现的职业型家庭更能体现近代中国家庭演变的微妙之处和历史特点。通过对这些新式的不同职业者家庭的生活方式和家庭关系等的精心考察,找出其彼此之间的异同,将有助于认识、洞悉和把握近代中国家庭真正的“变革”所在。 与职业分类相联系,我们还可以按家庭传统、社会参与方式的历史连续性、社会形象、地位和影响等因素,将近代中国的家庭分为官僚家庭或官僚世家、文化名门世家、商业世家、外交世家等,从而把家庭史研究与家族史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王玉波先生曾在《历史研究》2000年第3期上发表《中国家庭史研究刍议》一文,批评国内目前的家庭史和家族史研究的“错位”现象。他强调指出:“从社会史角度研究家庭史,主要不是以个体家庭生命周期为对象,而是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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