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吴氏以为:“今后全国之人民,不应有五族之称,而当通称为中国民族Chinese nation,而nation之义既有二:一曰民族,一曰国民,然则今后我四万万同胞,称为中国民族也可,称为中国国民也亦可”(39)。此种认识,不妨说代表了民初时国人民族共同体认同的最高水平,尽管他尚未使用“中华民族”一词。此外,他肯定还是较早清醒而自觉地要给中国各民族共同体正式命名、并给予了该词明确英文对译的中国人。
其次,就民族融合的实际效果而言,辛亥革命推翻满洲专制统治,建立民国,的确暂时引发了一部分外蒙古王公和藏族等少数民族上层人物的分裂行径,如1911年12月1日,一小撮蒙古王公就在沙俄的指使下,成立了以哲布尊丹巴为“大汗”的所谓“大蒙古帝国”,与此同时,西藏与内地的关系也趋于紧张(40)。此种情况的出现,不能说与部分革命党人此前狭隘的民族主义态度,以及武昌起义爆发后少数地区短暂过激的“排满”行为毫无关联,但就其根本而言,它们却是当时的纷乱形势和俄、英等帝国主义从中直接策动挑唆的结果。而且与此同时,还要看到,这种暂时出现的分裂局势所引发的前景忧患,恰恰又成为革命党人、民初政要和各族有识之士放弃狭隘民族意识,生发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直接动因。历史的辩证法效应,正是体现在这里。
以蒙古问题为例。“大蒙古帝国”宣布成立后,其一系列分裂行径随即遭到国内和蒙古族内人民的强烈反对。1912年底至1913年初,哲里木盟10旗王公和内蒙古西部22部34旗王公,就分别在长春和旧绥城(今呼和浩特)举行了东、西蒙古王公会议,商讨赞成五族共和,反对外蒙“独立”等事宜。在1913年初的西蒙古王公会议上,王公们还一致决议“联合东盟,反对库伦”,并通电声明:“蒙古疆域与中国腹地唇齿相依,数百年来,汉蒙久为一家。我蒙同系中华民族,自宜一体出力,维持民国”(41),这大概是在*文告中,第一次由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共同议决,宣告中国少数民族同属“中华民族”的一部分了。(42)这里,“中华民族”一词极具象征意义的使用,就笔者所了解的资料来看,还当属于现代“中华民族”概念最早被使用的例证之一。另据有的学者研究指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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