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关系史料》,第5694、5695、5779页。参照杨昭全:《中朝关系通史》,吉林人民出版社,第690-713页。)
李四,李范允组织私炮队,挑起武装冲突。李范允被任命为北间岛观察使后,在图们江以北地区擅自任命管理人员,编户敛财,筹集军费,购置*,私募壮丁组织军队(私炮队),阴谋大举进犯,占领延边。(注:关于中朝边界武装冲突与李范允的非法行径,杨昭全等著《中朝边界史》(吉林文史出版社)一书论述的颇为详细,本文多参照此书。有关此方面的第一手资料,请详见《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9卷。)至1904年1月末,李范允已从在中国边境地带居住的朝鲜垦民中敛钱十数万两,购买*500支,抽练兵丁千余名,并在钟城设立炮营,组成私炮队,聘请俄人为教官。(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5793、5796、5797页。)与此同时,自1904年2月起,李范允率私炮队大举侵犯中国边境,与胡殿甲率领的吉强军发生多次武装冲突,并遭到沉重的打击。于是,朝鲜地方军政官员在用武力侵占延边的阴谋失败的情况下,主动提出议和。双方围绕着朝鲜越垦民的管辖权及边界冲突问题,进行迭次磋商,最终于1904年6月签订了《中韩边界善后章程》,明确规定朝方应“赶紧禁止在边骚扰”,中方不承认“李视察管理北垦岛”。(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5952-5953页。)再则,日俄战争爆发后,俄军败势日见,自顾不暇,无力支持李范允侵扰中国边境。沙俄最终战败后,李范允也只得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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