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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后期中英善后交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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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21:5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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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属中国内政,由中国有关部门决定即可,无需再与他国商议。但《南京条约》墨迹未干,朴鼎查即在江南善后交涉中提出:“各关税例,轻重不同,自应照粤海关输税章程,……则图一晤为面叙各情。本公使又在粤东或他处,若更为便与贵大臣商议,以致此要之案有着也”〔27〕。这一来,本属中国内政的海关税例变成要与英国公使“商议”才能“有着”的悬案,已经结束的善后交涉在英方提议下将再次举行。时正值江南善后交涉,且有《南京条约》明确规定在前,朴鼎查意识到,将此不是问题的问题在此提出,自会遭到中方拒绝,所以,他抛出一个诱饵,将“面晤”地点移至广东。由于清朝君臣们对外国侵略者除恐惧心理外,还另有一种居高临下夜郎自大的传统心态,在鸦片战争时期的对外交涉时,总愿以广州为交涉地点,尽量抹杀国家政府级别的接触,所以,朴氏建议恰好迎合了清朝君臣急于让英军撤出江宁等地,回到传统口岸广州交涉的心理。耆英当即回答:“所有税饷一切事宜,俟期内到粤后再行妥议”〔28〕。中英易地再谈,过去不成问题的关税却成了问题。
如果说,《南京条约》谈判时,清政府急待以求的是结束战争;江南善后谈判时,其关注点是在防止战端再起;那么,粤东交涉时,战事平息,清政府的关注点又完全归于传统的路数,所谓通商问题。由于清廷任命耆英为两江总督,于是改派伊里布为钦差大臣。1843年1月, 伊里布与朴鼎查在广州开始谈判,之前,特别加授伊里布“广州将军”的头衔,规定其职责是“办理税饷事宜”,职务与职责名实不符。3月5日,伊里布在广州病故。朴鼎查意欲北上与老对手耆英继续谈判,道光闻讯,急命耆英赴粤,后又授予两广总督职务。这种由两广总督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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