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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广东对外交涉体制之演变

时间:2007-3-9 17:22:21  来源:不详
但到光绪末年,办理上述口岸交涉事务的不再是地方官员,而是由总督衙门委派的洋务委员。1905年德国商人企图在北海招工到南洋,广东当局以其章程与有关条约不合予以拒绝,在北海与德国领事交涉的“北海洋务委员丁直牧平澜、梁道澜勋。”〔26〕

各海口洋务委员开始时只是督署“派员兼办”。随着各地交涉、商务的增扩,“若仍派员兼办,不足以专责成。”因此在光绪末年,各口岸先后设立了洋务局。其中北海的洋务局是李鸿章在两广总督任内核饬设立的,于1900年6月27月开局。〔27〕1908 年梁澜勋因在北海洋务局办理华工出国之事有功,由“督院委令”到汕头“驻办洋务各事”,似乎是汕头洋务局总办的身份。《申报》该年9月19 日(阴历九月五日)又载“汕头洋务局委员林馥村太差”查办轮船出口之事。〔28〕1908年粤督又命“各处洋务局”详查各该埠轮船经营情况。〔29〕凡此,均表明各口岸在光绪末年均已设置洋务局。

尽管上述各通商口岸由洋务委员、洋务局专办交涉通商事务,但惠潮嘉道、雷琼道、廉州知府等官员,因统掌一方民政,仍是驻各埠外国领事官员的交涉对象,也负有办理对外交涉的责任。

前述交涉使司章程规定,交涉使“办理全省交涉事务。”〔30〕则广东各地办交涉的洋务委员,此后由广东交涉使节制。不过次年,清政府就宣告灭亡,到民国时期,包括地方交涉体制在内的广东对外交涉体制,又经历了种种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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