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国专使葛罗(Jean Baptiste Louis Gros) 接到桂良等人照会,称嗣后各国通商事宜统归上海办理时,马上照复表示:“惟贵大臣未将归上海办理缘由声明。在本大臣尚未指实在何处所办理,何期贵大臣预为先定?其应在何处办理,惟本国与大英国方能准定,兹不具论,俟五月下旬本大臣赴京交换在天津议定章程,然后再议。”〔43〕于是,双方终于在公使入京问题上再次爆发武装冲突。
1860年8月,英法联军再度攻陷大沽,进占天津。同年10月, 联军兵临北京,迫使清政府无条件接受包括公使驻京条款在内的《天津条约》,并签订了《北京条约》,长达4 年之久的第二次鸦片战争这才宣告结束。但是,作为清政府试图阻止西方公使入京的产物,五口通商大臣一职却从此移设上海,成了两江总督例兼的职务。
1861年1月,鉴于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通商口岸增多,清政府在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同时,又分设大臣管理南北方口岸,五口通商大臣遂成为办理东南沿海及长江沿岸各口通商交涉事务的钦差大臣。虽仍用旧称,但实即“南洋通商大臣”,简称“南洋大臣”,也称“上海钦差大臣”。〔44〕它列于总理衙门之下,但无直接隶属关系,只是所办事项按例皆由总理衙门承转。
注释:
〔1〕〔美〕费正清编:《剑桥中国晚清史》(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52页。
〔2〕蒋廷黻:《中国近代史》,岳麓书社1987年版,第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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