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字。”[6](P517)
三、是“平等”?还是外交特权?
1842年以后,英法美等西方国家迫使清廷与之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攫取了许多重要的*、经济、司法、外交等特权,但他们并不以此为满足。进一步改变清廷的传统外交及外交礼仪惯例,扩大对华的外交特权,是他们的一个重要目标。
1852年7月初,法国公使布尔布隆以“巡查贸易”为名,乘兵船来到上海,派人向苏松太道吴健彰投函,要求吴健彰及其他文武官员于7月6日午后“前往迎接,并询如何交接等情”。
吴健彰答称:“中国监司大员与外国公使,自应以平行礼相见。按中国礼节,彼先来拜,再往答拜,无率同文武各官先往迎接之礼。”法国人对此答复颇为不满,认为吴健彰如此办法,是为“慢待来使,心不输服”,甚至声称将赴两江总督衙门处“指告”。[8](P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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