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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初年俄商偷运砖茶倾销蒙古地区问题考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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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24:5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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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开始败露。在俄使凯阳德的授意下,某俄商在报纸上撰文对德璀琳进行批驳,试图掩盖。光绪六年十一月初五日,总税务司赫德函禀总理衙门称:“现在俄国商人由汉口、福州两处运砖茶至天津,按陆路章程由天津运赴恰克图应于启程时,由天津立保单前往。而其砖茶是否按单全数到彼之处,总税务司则无由核对察知。”[1](《总署收总税务司赫德信一封》,光绪六年十一月初五日)因此,赫德请求总理衙门:“查此项保单向系恰克图之买卖城中国官员缴呈于贵衙门存核。兹特祈贵衙门将此项保单内,自光绪元年起并二年、三年、四年、五年所存缴回之保单,按年逐为察明示悉以便查照一切。”[1](《总署收总税务司赫德信一封》,光绪六年十一月初五日)这封信说明,总税务司已认定俄商有违反陆路通商章程的行为。随后,总理衙门便将有关档案调送总税务司。光绪七年三月初九日,总税务司赫德将查核结果报告了总理衙门:“查光绪元、二、三年津海关所发之三联执照自津字九千二百一号起至津字一万二千八百三十八号止,除照章缴销外,尚有二百五十余件犹未缴销;其光绪四、五两年自津字一万二千八百三十九号起至津字一万六千九百十一号止,除照章缴销外,尚有一千一百余件之多犹未缴销。”“应请贵衙门咨北洋大臣转饬详核设法批复一切。”[1](《总署收总税务司赫德信一件》,光绪七年三月初九日)根据赫德的以上统计,在光绪朝初期五年内,俄商违章未缴销的执照计有一千三百五十余件之多。平均每年有二、三百份执照不缴。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因为“每张(执照)所运茶箱自数十箱至数百箱不等,是其茶之销售蒙古者为数甚钜”[1](《总署收津关道周馥抄送郑星使信一件》,光绪七年七月初十日)。如果我们把每张执照所运茶箱的数字取其中,以这个平均字数来推算,那么每年都有约数万箱砖茶偷运进蒙古市场,而且愈来愈多。称之为数甚钜,似不为过。这种现象是对《中俄陆路通商章程》的严重违反,证明德璀琳所讲全是事实。俄商正在偷运砖茶非法占领蒙古市场。
总理衙门将赫德的报告批转给北洋大臣李鸿章,要求转饬津海关道设法防范。事情从一开始,总理衙门便把它看作是地方性问题。李鸿章接到批文后,也认为“近年未销执照为数过多,其中显有情弊。”[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七年四月二十六日)指示津海关道郑藻如,协同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认真核查。核查后,确认偷运事实成立,该二人提出防弊之法。大要有二:其一曰示以限制俾免任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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