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我国近代租界的几个问题 |
|
时间:2007-3-9 17:26:30 来源:不详
|
|
|
三国在上海确立了租界制度之后,接着便把这个制度广泛推行到列强在中国开辟的其他重要通商口岸,其他各国也竞相效尤。自1895年以后,又出现了另一种情况,即列强在与清政府签订的条约、协定、协议中,明确规定,外国在中国划定的租界里具有行政权。
二
费正清在《美国与中国》一书中说,中国共有33处租界[3]( P179)。楼桐荪在《租界问题》一书中说,中国“共有他管租界三十二处”[4](P14)。钱实甫认为,中国共有租界33处[5]。 日本国际法学会编的《国际法辞典》说,中国“租界总数达到二十八处”[6](P736 )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