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这种意愿。然而,由于列强长时期控制着中国的经济命脉,使争取国权的目的只有等待国家实力的发展和有效运用才能逐步达到。中国在巴黎和会上虽未达到预期目的,但保留了争回国权的权利,而“拒签”的本身就体现了自主外交的独立精神。
值得骄傲的是1921~1922年,北洋政府以与各国一律平等方能参预华盛顿会议,“共襄盛举”为先决条件,同时声明三点:“(一)各国不再乘中国内乱之机会,损害中国独立国家之权利;(二)撤销各项有害于中国主权之行动,而该各项行动并无条约之根据者;(三)将限制中国自由行动之若干现存条约加以修正”。(张忠绂:《中华民国外交史》(一),正中书局1945年版第426页。)华会对北洋政府三项要求给予了基本圆满的答复。“与会国同意撤销在中国境内的外国邮局”,限制在华的外国无线电台;与会国同意修正1918年采用的中国进口货海关税,允许交还威海卫、广州湾等。但对在华的外国驻军、警察、护路军仍不让步,领事裁判权亦不撤销,关税自主尚没收回。
从巴黎和会到华盛顿会议,北洋外交尽管没获得完全成功,但争回了部分主权。“九国公约”的成立、“蓝辛——石井协定”的取消及“英日同盟”被拆散,均有利于中国。
北洋末期召开关税会议、法权会议和开展修约运动,更加体现了国权平等主义外交思想的光辉。近代中国国权丧尽,而争回国权的外交斗争,必然是一个长时期的历史过程。该过程直到新中国成立才得以完成。
&nbs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