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10月1日,中缅两国签订了边界条约(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边界条约》,1960年10月1日在北京签字,12月20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批准,12月29日经缅甸联邦总统批准,于1961年1月4日在仰光互换批准书。)。这样就完满解决了两国之间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边界问题。
中缅边界条约全部划定了中缅未定界线。在确定边界线时,本着友好协商,互让互谅的精神,既要考虑到历史上传统的习惯线,也要考虑到片马、班洪地区曾掀起过反英入侵的民族感情,还要对某些不合理的地段进行局部调整。这样,在中缅界务北段,片马、古浪、岗房地区划归中国;在中缅界务中段,废除缅甸对猛卯三角地的“永租”关系,划给缅甸,作为互换;在中缅界务南段,将班洪、班老部落在“一九一四年线”以西的辖区归还中国。接着,在1960~1961年间,两国对中缅边界全面勘察定界,树立了永久性界桩。中缅边界条约的签订及其随后的勘界,成功地解决了两国的边界问题,为此后与其他邻国解决悬而未决的边界问题,开创了一个成功的范例。
为了庆祝边界条约生效,中国政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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