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封刀”,召集居民开会,动员加入拜上帝会,登记姓名、年龄、家庭情况,“便算是入营”。其余的人“皆做他的百姓。”同时成立姊妹馆,“将妇女都叫进馆子”。后来贴出告示:“士农工商各有生业,愿拜降〔上〕就拜降〔上〕,愿回家就回家。”将愿回家的送出城外(周邦福:《蒙难述钞》,《太平天国》v,第66页。)。在此期间,对城内各户“尽括其粟”。入馆者“人给粟日三合”(徐子苓:《复庐州记》,《敦艮吉斋文存》卷二。)。
1853—1854年,太平天国在镇江、扬州、庐州等城市里实行的政策,与当时在南京采取的措施基本相同。不同的主要是因为这些城市无大块耕地,因而没有可以没收的土地及土地上的生产物。认为太平天国在两京实行的生活模式“没有推行到其他城市”的结论(郦纯:《太平天国制度初探》下,(第二次修订本),中华书局1989年第2版,第649页。),不甚准确。
(三)1854年以后,太平天国在南京城内实行的政策,有所改变。改变的主要内容是允许恢复家庭生活和商业。
导致恢复家庭制度的主要原因有两个。第一,南京城内以馆为单位的吃大锅饭的生活方式导致粮食的浪费。现存的文献证明,为了筹措供应南京军民的粮食,不得不派主力部队占领有余粮的安徽、江西、湖北等地区,不得不用许多船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