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农民的支持是太平天国政权建立初期取得成功的关键,那么,太平天国政权后来的衰亡则与失去农民的支持有关。
在土地政策方面,《天朝田亩制度》的改革方案,虽然对动员广大农民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后来对于农民的吸引力越来越小。因为从分配形式看,以绝对平均主义的原则来分配土地,完全是不现实的空想,无法具体实行。从所有制结构看,太平天国虽然主张有田同耕,但农民仅有土地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太平天国强调所有土地归天父公有,“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实际上,这不仅否定了地主土地所有制,也否定了农民土地所有制。此外,太平天国还推行“圣库”制度,将农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所有权统统废除。这样做极大地损害了农民的利益,违背了他们的愿望。据载,当时反映太平天国经济政策的“此示一出,被惑乡民方如梦觉。然此令已无人理,究不能行”(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诚然,大平天国在政权建立初期为了动员需要而宣传平均主义和实行“圣库”制度,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问题在于定都天京后,太平天国仍然将这些主张作为新政权的经济纲领,就难以得到广大农民的支持,也根本行不通了。更有甚者,后来迫于形势,太平天国要求农民“照旧交粮纳税”。这一措施虽然暂时缓解了太平军的供给困难,但对农民土地问题的解决无助,反而是对地主土地所有制的一种承认。在一些地区,太平军规定“富户贫民宜一体完纳”,“示谕佃农照常输租”(《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118页、第134页)。太平军还在江浙等地发给地主田凭,设立收租局,公然保护地主利益,强迫农民交租,规定“租户仍将该还钱米缴还原主,不得抗欠”(沈梓《避寇日记》)。不仅如此,在太平天国统治的许多地区,农民的负担不但没有减轻,反而不断加重。有些附加税,如田捐由太平军直接向佃农征收,就更加引起广大佃农的不满。
对于近代中国的农民来说,没有土地就失去了一切,就不会产生积极的*热情。太平天国既然不能真正解决农民土地问题,那么也就不能指望农民对它继续支持。事实上,定都天京后,太平天国政权迅速异化,其领导人建立了严格的等级制,规定不同的等级享有不同的特权,从反皇权到迷恋皇权。天王洪秀全成了“独一真神”,为了神化自己,自称“天生真主,命作君主”。整个领导层为“繁华迷惑”,穷奢极欲,愈来愈腐化,完全脱离了广大农民。随着太平天国上层的皇权化,其乡村的基层组织也逐步异化。乡官制本来是太平天国动员农民的基层组织,可是后来逐渐为地主和地痞无赖所把持,“军帅请当地有身价者充当,师帅以书役及土豪充当”(《太平天国》,第五册,第370页)。这些人利用职权,在乡间横行霸道,对农民“敲诈逼勒,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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