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犯胜利时骄傲的错误”
正如毛泽东指出的那样,“重犯胜利时骄傲的错误”确是太平天国失败的首要原因。1851年初金田起义后,太平军规定了严格的五条纪律 “一遵条命;二别男行女行;三秋毫莫犯;四公心和睦,各遵头目约束;五同心合力,不得临阵退缩。”(《太平天国》第一册,第63页)在起义军内部,还实行“人无私财”、“有饭同吃”的圣库制度。首义诸王也“敝衣草履,徒步相从”,与广大将士过着大体平等的艰苦生活,而且上下团结,“情同骨肉。且有事聚商于一室,得计便行,机警迅速,故能成燎原之势”(《太平天国》第三册,第172页),取得了围桂林、攻长沙、破武昌、克南京、转战六省的重大胜利。但就在定都天京后,太平军领导人没能吸取李自成农民军失败的教训,重犯了“小胜即骄傲”的错误。
攻占南京不久,和春的江南大营、琦善的江北大营即从南北两面围困天京,太平天国的局面严峻得很,离推翻清王朝也还远得很。但洪秀全等人无视这一切,错误地认为已经到“万国来朝之候,残妖绝灭之时”(《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