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到了现制度的一切重担,他们自发地渴望从这些重担下解放出来并找到美好生活。”但是,他们都用宗法式的观点观察问题,“他们的憎恨不够自觉,他们的斗争不够彻底,他们仅仅在狭小的范围内寻求美好的生活。”(以上引自《托尔斯泰和无产阶级斗争》,《列宁全集》,第16卷,第352页。)正如列宁上述论断所说的那样,由于农民是处于被剥削被压迫的地位,他们有着强烈的革命要求;又由于他们是小生产者和小私有者,并活动封建的社会经济体系之中,因此他们的斗争又具有极大的局限性,并使他们的活动和斗争不可能摆脱封建的影响。这就是我们所理解的旧式农民的“两重性”。
如果说,旧式的农民作为阶级的特点来说,具有“两重性”,那么,这个阶级所建立的政权是否具有“两重性”呢?
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一文中说:“在全部纷繁和复杂的*斗争中,问题的中心始终是社会阶级的社会和*的统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0页。)因此,争夺统治权力和建立本阶级的统治,是一个阶级的阶级意志的集中表现,阶级性的集中表现。农民阶级的阶级性与阶级意志,必然在它所建立的政权中得到明显的反映。以太平天国政权而论,它一方面要求建立一种平等的小农社会生活,并在军中实行了比较平等的供给制度——圣库制度;另一方面又制订了等级森严的《太平礼制》。它一方面实行男女平等的政策,另一方面又公开声言“妻道在三从,毋违尔夫主”,要求人们遵从封建伦常。它一方面以“上帝天父人人共”、“何得君王私自专”相号召,激发人们的反清斗志;另一方面又宣称“王独操权柄”、“生杀由天子”,要人们绝对服从天王洪秀全的意志和统治。农民的民主主义的思想和封建的等级思想交织在一起,在太平天国的制度和政策中互相矛盾着混杂着。这种矛盾,显现出农民阶级的内在矛盾,反映了这个阶级的“两重性”。如果我们把眼界放得更为广阔一些,即可发现某一阶级的特性对某一特定的政权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在古代,奴隶主统治奴隶和其他劳动群众的*机构,则为奴隶主政权;在中世纪,地主阶级统治农民和其他群众的*机构,则为封建地主阶级政权;在近代,资产阶级统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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