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当时,士人以科举为进身之阶,以功名为人生首务,这本是情理中事。康氏落第后“遍谒朝贵”,上书表达政见,谋求出仕捷径之意图,本身也无所诃责。梁鼎芬将这一切统统说成“希图利禄”“求富贵”而加以嘲讽,也未见公允。近年也有论者认为,康有为“力争上书成功,在于博取清议时名,博时名在于得恩宠,得恩宠在于获旨出仕”,“他实际上是一个‘私心’超过‘公心’的人”。(注:参见陈勇勤《康有为与清议的动机》(载《北方论丛》1994年第1期)。)事实上,置身晚清官场,以“不图利禄”之名而行“希图利禄”之实者亦不在少数,名利之心似难深究。问题在于,康氏及其弟子在后来的著述中,另执一端,着意大谈其倡议变法之旨,这次上书活动甚至被视为了近代维新改革兴起的起点,这种倾向值得商榷。
对康1888年活动的高度评价首先来自戊戌政变后梁启超所撰《戊戌政变记》。梁氏言:
自光绪十四年康有为以布衣伏阙上书,极陈外国相逼,中国危险之状,并发俄人蚕食东方之阴谋,称道日本变法致强之故事,请厘革积弊,修明内政,取法泰西,实行改革,举京师之人咸以康为病狂,大臣阻格,不为代达。(注:中国史学会编:《戊戌变法》丛刊(一),神州国光社,1953年,第249页。)
这里“举京师之人咸以康为病狂”的原因,恐怕不仅仅是康氏万言策之本身,还有康氏上书谀颂权贵之种种举动。梁启超以生花之笔为老师扬长避短。在梁的解释体系中,翁同龢未同意国子监代康上书事,也成了一种错误。《戊戌政变记》称,光绪二十一年(1895)翁、康首次见面时,翁对于光绪十四年“不用康有为言”颇为悔恨。因为康当时“奏言日人变法自强,将窥朝鲜及辽台,及甲午大验。”(注:中国史学会编:《戊戌变法》丛刊(一),神州国光社,1953年,第250页。)康氏年谱也记二人见面时,“常熟谢戊子不代上书,谓当时实未知日本之情,此事甚渐云。”(注:楼宇烈整理:《康南海自编年谱(外二种)》,第28-29页。)以情理推之,翁氏可能会对未代上书之事作一番解释,这一点勿庸置疑。但如果说因康氏此书受阻以致清廷政策发生失误。最终酿成甲午战争中国惨败的结果,翁由此而深感自责,这是康、梁的夸大其词。在当时,康有为“罔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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