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即以和平联合为主要手段实现整合,以法制分权体制维持整合,具体说,就是以联邦或类似的模式实现中国的新统一。
虽然在大一统格局瓦解前后中国人的整体意识大损,离心力超过了向心力,但除了边缘的非汉族聚居区如蒙古等地希望完全脱离中国以外,内地各省之“独立”则并无摆脱中国之意,至少在观念上是这样。大致从西周起,“统一”就成为全国性政权合法性(合天命、正统)的最基本条件之一。所以对中国人来说,要紧的不是应不应该统一、而是应由谁来统一的问题。换言之,这里“没有认同危机,而只有权威危机。”[36]本来意义之独立是为了彻底脱离,而辛亥各省之“独立”如同以往的诸侯反叛一样,“主要考虑的是某一个时期的中央政权,从他们的角度来看,不能代表他们所了解的‘合法’或‘正统’两个观念”[37]。所以,这种“独立”实际上是一统理念涵盖下的分立。这与西方之独立精神主导下的联合,恰成鲜明的对比。
更重要的是,除了旧的历史周期的主导作用之外,在西方*思想的影响下,一些新的因素也已出现。辛亥革命区别于旧式改朝换代“革命”的主要一点就是,它虽然仍旧重视由“谁”统一的问题,但同时也强调“怎样”统一(武力的还是和平的?兼并的还是联合的?)、以什么形式维持统一(帝制还是共和?专制还是民权?)的问题。这些又都集中在对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坚决反对上,其结果就是对皇权专制主义大一统式统一的置疑或否定。因此,如果实现新模式的条件不够的话,其当然的选择就是宁可(至少在实践层面)搁置统一问题,留待将来,先割据求自存自立(进而有可能在自己的控制区内实验新的政制);相反地,如果以统一为第一目的而不择手段,那就会不惜、甚至乐得以旧模式谋求统一,这样就必然会重演武力兼并、专制统治的旧戏。
虽然“独立”之目的多为“统一”,但分裂之大势却是已成之事实。此时唯一能立足的办法,无论对谁来说都是类似的:那就是首先成为割据者,自生自立自强,以待天时。自上世纪之维新运动始,就有先求一省自立,再求整体恢复之设想。辛亥前后的风云人物继承了这些思想[38]。先割据,次联合,再建国——这正是新整合的一般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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