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亡海外,居无定所,为筹画和组织武装起义而到处奔走。对于革命党的组织建设,革命党的宣传工作,都难以充分开展,思想上也考虑得不深不细。到组织同盟会时期,开始有了新的认识。他认为要想推翻专制制度,建立共和新国,必须将所有革命力量联合起来,避免革命之后,出现割据纷争的局面。他说,“故现今之主义,总以相互联络为要。”[35]组织同盟会就是从这一思想出发。观其同盟会组织成立时的规划,可以看出;第一,是要使同盟会成为领导革命的全国统一的机关;第二,要使同盟会本身成为贯彻民主共和理想的中枢,它的机构设置颇有民主和权力制衡的意味。只是由于革命党所处的环境条件限制,同盟会未能按最初设想的那样充分发挥作用。但孙中山屡次强调他的革命程序分三步走的主张,而究竟能否贯彻这一主张最关键的就是革命党的作用。尤其是革命由军法到约法,通过约法过渡到宪法,这其中最要关节是第二步约法时期。此时期全靠革命党领导人民、教育和训练人民,完成自治,以为宪政实行建立可靠基础。如果没有过一个肩负领导责任的革命党,是决无可能的。但究竟应该建立一个怎样的革命党?怎样建立这样的革命党?在民国成立前,孙中山没有来得及形成系统的成熟的思想。直到民国成立之后,经过一段政党*的演练,经历种种曲折和挫折,直到五四运动以后,借鉴俄国革命的经验,又受到新生的中国*党的影响,孙中山才逐渐形成了系统的,比较成熟的“以党建国”和“以党治国”的理论。
孙中山强调,一个好的党贵有好的主义、好的理想。在民国初年,全国政党林立,各有各的纲领和口号,但正如孙中山所说,其他的党都没有主义,只有国民党有主义,就是三民主义。其他的党的纲领之类的宣言,都只不过是应付时局的主张,而国民党所遵奉的三民主义,是可以贯彻久远的理想精神和奋斗目标。孙中山说:“本党党员固然不能说个个都好,但是相信本党的主义的确是适合中国国情,顺应世界潮流,建设新国家的一个最完全的主义(即三民主义──引者)[36]他坚信,全党若坚信此主义,并宣传到全国,使全国人都信服此主义,实行此主义,就能够“建设一个驾于欧美之上的真民国”。孙中山对主义的重要性之强调,可以说达到了极致。查孙中山晚年所有的著述,绝大多数都是反复申说他的三民主义。他极力要使党员都了解三民主义的精义,再通过党员的宣传,使全国人民了解三民主义的基本精神,他认为这是争取革命成功的首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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