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禁教考虑不多,因此没有引起雍正的足够重视,折上未见有朱批。
雍正元年七月二十九日,闽浙总督满保、福建抚巡黄国材就禁教问题联合用满文上奏。他们的奏折是这样写的:
“为奏闻禁止愚民加入天主教,伏乞圣主明鉴事。
福宁州之福安县乃山中小县,靠近大海,据闻有二名西洋人在彼传教。遂即核查得,入天主教之监生、生员有十余人,城乡男女入此教者数百人,城内大乡建男女天主堂十五处。二名西洋人隐居生员家中,不为人见,不惧知县*。旦为诵经礼拜之日,便聚数百之众传教,男女混杂一处,习俗甚恶。故臣等即交付文武官员查出二名西洋人,照例解往广东之澳门,十五处天主堂或改为书院,或为义学之所,或者各为民祠堂所,依靠该十数名生员监生,晓谕入教愚昧男女,改信邪教,若再有行西洋教者,则将该十数名监生、生员全部黜免治罪,张贴告示严加禁止。查得西洋人在各省大府县内俱建天主堂居住,该西洋人留在京城尚可编制黄历,(治病及制造东西)(用于杂事)。今其恣意于各省之大府县内建天主堂或大房宅所居住,不仅于地方百姓无益,且颇颇传教,蛊惑于人,经年已久,(招至地方之患亦未可料)。(于地方丝毫无益)。伏乞皇上明鉴。西洋人除常住京城外,外省不准西洋人私自居住,或俱送京城或遣返广东澳门。各省所设天主堂皆予改用,不得再建。此乃关系地方人心之事,臣等谨具奏陈,应否之处,伏乞皇上明裁。为此叩奏。”[19]
这篇奏折汇报了福建的禁教情况,提出了在各省禁教的具体措施,引起了雍正的高度重视。雍正在折上朱笔批示:“卿此奏甚是,多为可嘉,著遵照办理。如此缮本具奏。”[20] 由此可见,雍正不仅赞赏、支持福建的禁教行动,而且要把福建的方法推广到全国,因此他要满保“缮本具奏”。
满保的奏折要求驱逐各省传教士,将各地教堂改作他用,这与康熙晚期福建巡抚张伯行的主张有异曲同工之处。康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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