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云历年传》:顺治十七年(1660年),吴三桂移镇云南,同年定云南盐课岁额银14万余两。康熙元年(1662年),吴三桂加云南盐课银10.9余两。三年,吴三桂又定黑井增收税银3000两,遇闰加银250两。二十一年,云南巡抚王继文奏准减黑井岁课银24000两。雍正十年(1732年),云南全省盐课数为正额银为27万余两,正额盈余银为22675两,额外盈余银为25061两。乾隆元年(1736年),清廷改设盐法道统管各省盐政,并颁布了对边远地区应征盐课银实行减免的规定。据记载,嘉庆、道光年间(1796年~1850年)云南开发的盐矿有28处,清代云南盐井最著名者有26处,至清末云南省食盐的年产量达5297万斤,年产100万斤盐的大盐井有黑盐井、白盐井、磨黑盐井、按板盐井、抱母盐井、喇鸡盐井、石膏盐井和云龙盐井。上述盐井中的一些在清代以前已见于记载,至清代产盐量达到了更大的规模。
清代云南所产盐已能充分满足本省的需要,甚至越南、老挝所需的一部分食盐也由云南省供应。食盐的大量生产,为清廷创造了可观的赋税收入,据记载:嘉庆八年(1803年),云南省应征盐课银为372625两;光绪八年(1882年),云南省应征盐课银为372500余两。昭通、东川两地因邻近四川,也食用一部分四川生产的食盐。[22]
清朝重视经营云南,还表现在积极发展交通业和文化事业等方面。清代前半期云南各地交通业的建设,重点是对道路修缮取直以及完善驿站等设施,在一些地区还增辟了便道,进一步形成了遍布各地的驿道网络。为了运输“京铜”,乾隆时期(1736年~1795年),云南巡抚张允随主持开发了金沙江运铜水路。清代后半期云南交通业所取得的重要成就,是1910年建成了由昆明经滇南至越南的滇越铁路。这条铁路是法国殖民者出自经济侵略目的修建的,但客观上极大地便利了云南对外的交通往来。
在文化事业方面,清代积极兴办各级学校,如云南省府州县的学宫,在前代60余所的基础上发展到100余所。云南腹地的文化类型与内地已实现合流,出现了一批有影响的书院;参加科举考试并获得较佳名次的士人不断增多,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文化水平也有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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