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士在明清是受到社会尊重的。
三
清朝的职官制度,基本上也是沿袭明朝的。和封建时代的任何王朝一样,明清的官制,也是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个系统。
清朝的中央政府,大体上说来,可以分为两个主要的部门:第一,是政府的首脑部,如内阁、六部及都察院、理藩院、通政使司、翰林院、詹事府、大理、太常、光禄、太仆、鸿胪等寺,国子监、钦天监等,第二是专门替皇家服务的机构,如太医院、内务府、宗人府等。
先说内阁。内阁制度,首创于明朝,自洪武十三年(一三八○年)废中书省,罢丞相不设,把行使国家大政的权力集中到皇帝手里,于是始有内阁之设。所谓内阁,即内庭殿阁的简称。进入内阁办事的官员,有内阁学士、大学士等。不论学士或大学士,在明宣宗以前(一四二六年),他们实际上等于皇帝的机要秘书,地位不高。宣宗以后,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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