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何洛会驻防盛京,1645年3月遣八旗兵驻防济宁,6月遣八旗兵驻防西安,11月遣八旗兵驻防江宁、杭州,以后遍及全国的各冲要大城。从这里可以看出清代的军队主要用在防范人民方面。驻防兵又都是八旗兵,对于人民的压迫和扰害比一般军队更甚。1687年,王鸿绪曾说:“驻防将领恃威放肆,或占夺民业,或重息放债,或强娶民妇,或慌诈逃人,株连良善,或收罗奸棍,巧生扎诈;种种为害,所在时有。如西安、荆州驻防官兵,纪律太宽,牧放马匹,驱赴村庄,累民刍秣,百十成群,践食田禾,所至驿骚。其他苦累,又可类推。”(《清史稿》列传五八《王鸿绪传》)这虽说只是一个例子,但是在整个清统治时期并没有例外。
绿营兵又称绿旗兵,是清入关后改编和新招的汉人部队。它和八旗兵不同之处,除部族关系外,“八旗驻防兵由于世籍,绿旗各营兵由于招募”(《清朝文献通考》卷一八二,局版,页一);就是说,旗人(包括满洲、蒙古、汉军八旗)人人有挑补兵丁的义务,而汉人(不包括汉军)对于绿营是自由应募。
清代的绿营兵,北京和各省全有。在北京的称巡捕营,隶属于步军统领(《会典》卷八七,页五);在各省的按照地方的大小、远近、险要,人民的多少(《会典》卷四七,页四),列汛分营。由各省总督统辖的称“督标”,巡抚统辖的称“抚标”,提督统辖的称“提标”,总兵统辖的称“镇标”,将军统辖的称“军标”(只四川、新疆有之),河道总督统辖的称“河标”,漕运总督统辖的称“漕标”(《会典》卷四三,页二)。标以下设“协”,副将统之;“协”下设“营”,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分别统之;“营”下设“汛”,千总、把总、外委分别统之(《会典》卷四三,页二)。兵分三种:有马兵、有战兵、有守兵;战兵、守兵全是步兵(《会典》卷五二,页一)。濒海、濒江的地方又有水师(《会典》卷四五,页一)。绿营兵丁练习弓箭、鸟枪、藤牌、长矛、云梯;水师则练习水战(《会典》卷四九,页一)。全国绿营兵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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