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年6月2日,苏州府的金祖泽、方还等11人当选为江苏省谘议局正式议员。
选举是一场激烈的竞争。苏属选举特别是初选表现得尤为明显。竞选者中甚至有不惜“运动”、“诉讼”、“虚腾谣诼”而求当选者,可见苏州绅商对此次选举之看重。对此不甚理解的《东方杂志》发表评论说:“即如初选当选,于求为议员之本意,有何关涉?而各处乃以运动剧烈闻……其间有实行诉讼,有虚腾谣诼,事多细碎。且所竞不过作一选举人。”(注:《东方杂志》第六年第四期,宪政篇。)这则材料从反面说明了民间*参与欲望的强烈。
苏州的谘议局议员选举是苏州历史上第一次地方选民直接选举。它有许多特点值得我们注意:第一,读书人特别是新式学堂学生和留学生在选举资格方面拥有优先地位。选举章程规定,不识文意者不得有选举权,生员、高等小学堂毕业、奖励之廪增附生及所有中等以上学堂毕业生和归国之留学生有当然之选举权。苏州旧式与新式学堂及留学教育均极发达,这类知识型选民和当选人数因而较多。以留学生而论,当选者中的杨廷栋、潘承锷、方还等都是日本归国的留学生。第二,籍贯意识稍趋淡泊,寄居之工商业者的选举与被选举权得到肯定。一省之内寄居异府异县者,只要置有产业,“准其在寄居地方投票,其寄居年限及产业多少均可不论”,而外省之工商业者在苏只要住满10年也与本省一律看待(注:《东方杂志》第六年第一期,宪政篇。)。这有利于工商资产阶级进入民意机构。第三,现任官吏无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宪政编查馆规定,官吏与幕友暂停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以防旷职及干涉勾通等弊”(注:《东方杂志》第六年第一期,宪政篇。)。这就避开了官权对民意机构的直接渗透,也为以后民权的张扬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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