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以上讨论,我们知道,在珠江三角洲发育和开发历史过程中形成的“沙田—民田”的空间格局,实际上是一种体现在资源控制上的*权力和文化认同的格局,在这种格局下,聚居在明代初年以前开发并形成聚落的民田区里的大族对沙田的控制权日趋稳定化,而在沙田区的直接耕种者却无法挑战这种控制权。如清代后期有地方官员所言:
臣风闻粤东濒海州县,每于海潮退后,水涸成滩,名曰沙地。东塌西长,历年已久,数逾钜万,向经当地绅衿侵占,据为私产。附近小民平日畏其声势,沾其余惠,匪特不敢与争,而且为其所使。(注:《同治五年初详清丈沙田章程》,见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藏手钞本《广东清代档案录·沙坦》。)
这种控制权与其说是基于一种暴力或*权力,不如说是基于一种文化上的霸权,这种文化霸权当然也同时以经济上的实力和*上的威势为依据。但是,如果我们能够进一步考察在沙田民田这种看似凝固的空间格局下面,隐藏着很活跃的社会流动的暗流,就可以看到,在当时的社会经济环境下,任何社会成员在经济上的实力和*上的威势都是可以变动的,而在经济和*上地位上升了的社会成员,也必须用同一套文化符号,利用同样的文化象征来获得和稳固自己*经济的权力,“民田—沙田”的空间格局,体现的不过是这样一种文化的权力结构罢了。这本来应该成为本文讨论的主要题目,因为篇幅所限,只好日后再作进一步讨论。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为立右加雄左半部
@②原字为非下加木
@③原字为深的木改为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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