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慈善意义上施济,开始深入到生产经营领域,将社会救济与试行、推广先进生产技术结合起来。虽然过去致力于发展生产技术和推行社会救济的思想和努力所在多有,但将二者结合,无疑是一种新的发展,它是对社会救济事业和生产技术的一种双重推动。
2.乡绅的社会救济行为与家族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政府倡导的家族行为。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一些绅富家族在救济族人的同时,出于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和家族自身利益的考虑,也往往会对社区的社会救济担负起责任。当然,乡绅个人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他们个人的经历、思想观念以及能力都会对社会救济机构的创办和运营产生直接的影响。一些出身豪门、处事干练的乡绅出色的社会救济行为确实能对地方社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3.乡绅的社会救济行为不仅仅是一种慈善行为,更是一种社会控制手段,一种比暴力更具道德内聚力和持久性的社会控制手段。乡绅正欲借助这一手段来使地方社会纳入自己所希望的轨道,以求得社会的稳定,并为自身及其家族谋取利益。
4.乡绅的社会救济行为对挽救生命、改善民生、恢复和发展生产以及维护社会稳定,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这些,无疑都是值得肯定的。不过一方面出于他们自身的局限,另一方面也因为他们可能存在的私心杂念以及某些技术上的失误,使得他们的行为不仅难以对社会整体的进步做出贡献,也不太可能真正满足社会对救济的需求。就丰豫义庄而言,显而易见,清末苏州的社会形势并没有因为他们的努力而朝更好的方向发展。究其根源,主要还在于,作为一介闭目塞听的乡绅,尽管有可能察觉到社会弊端,却无法超越自身的社会历史条件,找到问题的实质。既不能探明真实的病因,自无法开出合理有效的药方。在潘曾沂看来,民主凋蔽,只是因为乡民太惰、赋税太重和耕种不得法;浮民日多、逐末之风渐盛则是由于风俗大坏,乡民“厌农之勤苦而喜末之闲散”。他没有也不可能认识到传统*体制本身的弊病和逐末之风的合理性,甚至也没能察觉到当时不断激化的人地矛盾。面对三千年亘古未有之变局,他依然固守传统的重本抑末思想,认为“昔之富本富也,实以力田为本。今商贾半之,谓之末富,生财之道不若古之足恃”。[69]“耕种之理,导民之路,在于务本,不可不亟亟也。”主张禁毁茶肆酒坊之类场所,使人“无所容身嬉戏,荒其本业,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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