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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龙潜 李东珠清初 迁海 对广东社会经济的影响

时间:2007-3-10 10:53:26  来源:不详
年“课银一百两零八钱,原属鱼行经纪告承输纳,自奉迁移禁海,前饷无征”(注:《嘉庆新安县志》卷7。)。在茂名县高州和那黎两河泊所,自康熙元年迁移,无征鱼课米四十四石七斗,鱼课油料银二十两(注:《光绪茂名县志》卷3,外额征。)。其他商税客体因地而异。 如在海阳县,每年有“广济桥鱼虾果品小税”,“上莆都塘湖丝小税”,“龙溪都铺店额银”,“渡头庵谷饷额银”等项课银,共一千六百七十四两零八分六厘八毛,因“迁移界外无征”(注:《雍正海阳县志》卷4,杂税。)。在澄海县,史称:“杉饷银二十六两六钱七分,迁移无征”(注:《嘉庆澄海县志》卷14,杂税。)。类似这些课税,都因资料缺乏无法统计,如果统计出来,数字还是相当可观的。课税缺征,地方财政支出大过收入,仅兵饷一项支出“每年计费粮饷二百四十五万,本省起存地丁盐课杂税共计一百二十余万,尚需外省协济一百余万(注:清江日升撰:《台湾外纪》卷6,《王来任遗疏》。)。这样便造成地方财政困难。

    五、“迁海”不仅给沿海居民带来灾难,也加重了界内居民的赋役负担。地方官府为了摆脱财政困难,不惜将缺征的课税,完全转嫁给界内之民负担。如盐课,康熙三年五月刑科给事中张维赤题称:“粤东沿海居民先奉上逾迁入内地,其无征盐课等银,行臣照数摊派于见在各场征解”,及摊派给各客商(注:清佚名撰:《盐法考》,手抄本,藏北京图书馆善本部,卷16,广东。)。自然给见在灶户和客商加重负担,客商的负担势必转嫁给消费者,促进盐价更加昂贵,人民生活日益困难。同时,“迁海”不仅给沿海居民带来灾难,也加重了界内居民的赋役负担,譬如当时沿海居民被迁徙后所留下的徭役,如里甲、均平等,完全由界内之民分担。如在海丰县,史称:“海丰幅陨割其大半,以小半之民而供全邑之役,苦矣”(注:清蔡皇襄撰:《华衮手记》,抄本,第12页。)。至于在沿海边界筑墩台,所需人力物力,也完全是向界内人民征摊。如在番禺县,康熙“三年六月徙茭塘、沙湾沿海各乡居民,空其地为界外,筑石砺山巅为城,建墩台营房,县令彭襄派茭塘、沙湾两司挑人户捐银修筑,民至窘匮”(注:清蔡皇襄撰:《华衮手记》,抄本,第12页。)。在海丰县,康熙四年,定界之后,征民夫一二百人,开界沟以别内外。建筑“五里一墩,十里一台,俱派界内乡民,某乡作某台,某乡作某墩,每个费银一二百两。督工兵丁巡推,千把公礼饭食,鞭鞑乡民,苦无宁日,半年始成。而羊蹄岭一台,费更十倍,虽深山高远,亦应无计避征徭,此亘古末有之事,可比筑长城矣”(注:清蔡皇襄撰:《华衮手记》,抄本,第12页。)因此,王来任在请展界遗疏中说:“内立界之所筑墩台、树椿栅,每年每月又用人工土木修整,动用之资,不费公家丝粟,皆出之民力,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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