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白银约500-600万两。咸丰初年,仍然保持着良好的势头,卖给俄商的茶叶一年达15万箱,计900多万斤。这一时期的中俄贸易,就其形成和内容而言,基本上是平等、互利的贸易,双方商务不失为公道之举。并且,华商(晋商)对俄贸易特别是茶叶贸易具有很大的优势,掌握着通商的主动权,年年呈现出超,不少的白银从俄国流入。
这种形势未能维持多久便发生了变化。当时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社会性质决定了晋商在对外贸易中难以一直保持正常的实力和地位,难以摆脱殖民主义的笼罩。同治元年(1862)二月,沙俄侵略者在《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的基础上,又强迫中国政府与之缔结了《中俄陆路通商章程》,于东南沿海通商权的基础上,又取得了天津的通商权,并攫取了低税率的特权和深入内地采购土货(包括茶叶)及其加工制作权利。更为严重的是,软弱无能的清政府允许俄商从中国运货出口,只纳正税,有关票规银、厘金的征收皆予以优免。同治五年(1866),沙俄又“强迫清政府取消了天津海关的子口税,使俄商运茶成本大为降低。这样就为俄商势力在中国的扩张开通了道路。结果,山西茶商的利权被夺,生机顿减。从前恰克图国际商城的120家山西商号到同治二年(1863)以后,因受外力的冲击而纷纷倒闭,只留60多家。到同治五年(1866)之后,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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