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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晋商与茶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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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55:1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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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十年后,因军饷支绌,规定每商票一张,在察哈尔都统衙门,捐输厘金60两银),实在是咄咄怪事,欺人太甚。显然,晚清的国家主权受到了外国侵略者的控制,清政府已经变为外国殖民主义者对中国人民进行民族剥削和民族压迫的工具。换言之,在沙俄的一再逼迫下,清廷越来越走向买办化,它的统治职能越来越趋向反动,逐渐俯首服从于外国资本主义的意志。同治末年(1874),在恶劣的内外环境中,晋商输入俄国的茶叶降到6万担(600万斤),到光绪四年(1878),晋商由湖北、湖南等处运销于俄国的茶叶又降至5.5万担,其中80%的是红茶和砖茶,而同年俄商直接从中国武汉等处贩去的茶叶则猛增到27.5万担(注:渠绍淼等:《山西外贸志》上册,第84页。山西地方志编委会内部刊印1984年。),是晋商在蒙古组织出口的5倍之多。这一方面是由于那时华北遭受大旱灾,牲畜倒毙过多,晋商缺乏运茶工具,但更重要的是,殖民主义因素在起作用,即俄商在湖北直接开办茶厂,用蒸气手段压制砖茶,以宗主国国民的身份无理地几乎是无偿地开发利用我国的茶叶资源和获取鄂省的廉价劳动力,大量降低成本。并得到中国官方给予运销上的政策优惠,从而更有力地侵夺中国商利之故。
山西商人在对俄商务竞争中,曾进行过顽强的努力,并曾取得过较好的效果,但终究因为当时国际环境不良和晚清政府特殊的*性质,而不能够持续发展。原来在同治六年(1867)茶商程化鹏、余鹏云、孔广仇等代表商界提出削减茶税和直接赴俄国售货的强烈要求。他们通过绥远城将军将自己的意见转达给朝廷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恭亲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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