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开挖的水井就超过4万口[6]。陕西在乾隆十三年(1748年)前已有新旧水井67500余眼[7]。其它像山西、河南、山东等省,井灌也很发达。山西因“民稠地狭,为生艰难”,“井利甲于诸省”[8],康熙时,晋东南一带的开井数目已“多于豫秦”等省。河南省的河内县(今沁阳县),“并渠依井者为水田,水田十之三”[9]。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许州大旱,知州汪根敬一次“劝民开井三万余”[10]。据有人统计,乾隆时北方五省已有大小灌井六、七十万眼,每井低洼地溉田10多亩,高亢地溉田6-7亩,统合估计,可溉田600-700万亩[11]。
(2)南方的圩田、垸田和堤围有显着的发展。圩田是一种围水为田、同时又有一套良好灌溉系统的旱涝保收田。圩田的发展始于唐,盛于宋,到了清代,除地域上更多地由江浙转向皖北巢湖沿岸和偏西的江西鄱阳湖区,还在修复旧圩的基础上,不断将小圩连成大圩,以致有的州县竟至出现“殆无无圩之田”的境地[12]。
垸田与圩田一样,属于围江围湖的产物,把治水与垦殖土地结合在一起,集中于湖北、湖南两省。垸田在明代已相当普遍,清代乾隆以后进入极盛期。截止18世纪中为止,湖南湘阴县共有官民堤垸130多处,建于明代4处,建于清康熙年间12处,雍正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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