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虽然这个人数包括了灶户、佣作、商贩等各项人役,但其主体无疑是直接从事煮盐的大批劳作者。山东场清初原额灶丁五万多,后来扩大滋生,到清中叶应不低于十万人。以上列举的,只是盐灶人员中的一部分。另外还有淮北(合淮南共二十三场)、长芦八场,奉天九场,浙江三十二场,福建二十一场,广东二十七场,以及云南井盐、山西河东池盐,陕西甘肃池盐等。尽管各场规模不一,人丁亦多有悬殊,但按保守估计,百万之数当不为过,加上家口便是五百万。
手工业工人。这主要指有一技之长的如木工、铁匠、泥瓦工、经布匠、竹篾工、油漆雕刻工、石匠、轧花弹花工、炉匠、烧窑工、糕饼师傅等。这些人,有的走村串寨,或临时支帐搭篷为人加工劳作,也有人受雇佣作,更有相当部分人在城镇开设小作坊,或实行师傅带徒弟式的劳动,他们的工作尽管比较分散,但很多村寨、每个城镇,差不多都有其踪影,若每个州县平均有150—200人计,全国当有此类零散手工工匠22.5—30万人。此外还有一些集中于城镇,或虽在山乡,但有一定规模的手工工场工人,亦应归在这个类别之内。关于后一类的工人,前面我们曾略有提到,像佛山炒、铸、冶铁工三万至四五万,泾阳、厦门各有皮工、船工上万人等等。另如苏州有染坊踹布工匠二万余名、纸坊工人八百多名。在京师户工二部铸钱的上千名炉工,亦多雇自民间,加上鎔铜打造铜器铺户,这样的手工工人可达2000—3000人到3000—4000人。[23]闽北山乡,人们开设茶厂,只瓯宁一县已不下千厂,“每厂大者百余人,小亦数十人”[24],千厂便是上万人。清代手工业者和工场手工工人,估计约在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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