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在沪采买漕粮八万石,交招商局由海运津,每石脚价银二两七钱。光绪元年,湖南漕粮采办正耗米二万三百四十五石,湖北采办三万石,均交招商局由海运津。江西、湖南寻停。”[14]此说不确。
按:太平天国起义爆发后,江西、湖南和湖北的漕运活动停顿下来。这几省的重新漕运,始于光绪元年(1875年)。但在此之前,有关各方已经做好必要的铺垫。同治十二年(1873年)九月,清廷再次要求湖广恢复漕运制度、起运本色漕米,湖广总督李瀚章仍然反对,但此年的反对,却成为以后几年湖北采买米石的开始。李瀚章表示,湖南、湖北两省起运本色,虽京仓能多收米石,但京外就会少数十万两可用之银。他指出,此时京仓既可支持,自是银重于米,“如将来需米之时,可否酌提漕折,由湖北汉镇采买,雇装轮船至沪海运?”[15]也就是说,在轮船招商局办有成效后,他已经准备让轮船承办此事。
同样,在经过多年的抵制后[16],同治十三年,江西亦表示,既然湖广运津漕粮由轮船招商局包运、包交,江西拟亦仿办[17]。巡抚刘坤一还私下称:“农部止知江省米色较低,米价稍贱,不思水路如此之远而且难。”但他也看出,“此次部文似难空言搪塞”[18]。李鸿章则竭力为轮船招商局争取生意。他给刘坤一写信,声称江西丁漕全征本色万做不到,然须稍为通融。若一意坚持,无颗粒运京,“既非公忠体国之道,终必有变本加厉之时”。轮船运米能力极强,现在招商局所运米数无多,江西若能办漕,米数渐增,添船渐多,“国计民生均大有裨”。如江西愿意采买粮米,或自在本地采购,或交招商局代购,杂费至多不过江浙采买之数。如能仿江北运漕之例,折征于民,办运于官,先期奏明,“廷议当准行”[19]。
光绪元年,江西漕粮开始办理海运。据巡抚刘秉璋奏报,本年江西漕粮系由朱其昂赴苏州、常州等处采买米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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