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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宪宗强制消费(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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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9-17 13:27:51 来源: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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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人们花钱的自觉性陡然提高,看起来一个比一个败家。
大伙都知道挣钱不容易,其实,把钱一口气花出去难度也不小。对于存款特别多的人来说更是如此。宪宗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体现在消费令中,即“如钱数较多,处置未了,任于限内于地界州县陈状,更请限”,如果钱真的多到怎么花一个月内都花不完的地步,可与地方政府联系,打报告申请延期完成消费任务。当然,宽容并不等于纵容,它有着坚定的不容置疑的底线,“纵有此色,亦不得过两个月”,即便延期,最多也不能超过俩月。
看起来,似乎富豪官僚们是这次强制消费运动的最大受害者,其实这些人头脑精明、社会关系广泛,最善于也最有条件隐匿财产。比如把自己口袋里的钱分藏在自己拥有的多家店面铺户或者住宅里,一个地方都存上个四千九百九十九贯,完全达标。狡兔尚有三窟,何况精明的富人们,如果有十来个窟,加起来就能存上几万贯。若是上百个窟,存下的钱就更没数了。对此,消费令规定,如果一户家庭有其他的住宅、店铺,资财不得另算,必须汇为一个总数。说白了就是您老压根儿就别想把鸡蛋放在好几个篮子里以图蒙混过关这种美事儿,但凡属于你名下的房子、宅子、店铺里藏的现金,统统都要计算在内。
如此看来,精明的宪宗早已斟酌过每一个细节,从而把强制消费政策这一矛头最锋利的部分,对准了巨商富豪们的咽喉。
在政策的驱赶下,这帮富豪大款为了让口袋里的钱及时达标,“竞买第屋以变其钱”,把手头叮当作响的现钱一股脑地投入房地产,换成了结结实实的房子,在当时掀起了一股买房置业的小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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