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56年十大元帅油画像 |
|
时间:2011-08-05 11:45:20 来源:不详
|
|
|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1955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决议。1955年9月27日下午5时,在北京[注: 北京有着三千余年的建城史和八百五十余年的建都史,最初见于记载的名字为“蓟”。民国时期,称北平。新中国成立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怀仁堂隆重举行授元帅军衔及授予勋章典礼,毛泽东[注: 毛泽东(1893年12月26日-1976年9月9日),字:润之,笔名:子任,曾用名:二十八画生、李德胜,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卓越的领导者,政治家、军事家。]主席颁发命令状,授予朱德、彭德怀[注: 彭德怀(1898-1974),原名彭德华。湖南省湘潭县人。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政治家。中国人民解放军创建人和领导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林彪、刘伯承[注: 刘伯承(1892年12月4日-1986年10月7日),曾用名刘伯坚,中国四川省(今重庆市)开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十大元帅之一。]、贺龙、陈毅[注: 陈毅(1901年8月26日-1972年1月6日),字仲弘;四川乐至人;职业军人、外交家、诗人;国共内战时期的重要将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十大元帅之一。]、罗荣桓、徐向前[注: 徐向前(19 [1] [2] [3] 下一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