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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审杀害刘胡兰等烈士的凶手
第一次审判 1951年6月20日,文水县[注: 文水县位于山西省中部,太原盆地西缘,西倚吕梁山, 东临汾河水,县城距省会太原76公里。全县总面积1067平方公里,耕地60万亩,辖12个乡镇,199个行政村,人口42万。]人民政府公安局提起公诉,认定侯雨寅,张全宝的主要犯罪事实为:
反革命犯侯雨寅,又名震宙,男,时年[注: 时年 拼音: 解释: 1.犹时代。-shinian]42岁,中农成份,伪军官出身,山西[注: 山西省-山西省,中国行政区划之一,地处黄河中游,黄土高原东部,北界长城与内蒙古自治区接壤,西隔黄河与陕西省相望,南抵黄河与河南省为邻,东依太行山与河南、河北两省毗连。]省稷山县宝泉庄人。解放前历任阎军文书,少校[注: 名称由来 少校 该词源于拉丁文“大的”、“职位较高的”、“年长的”等词汇,是一个古老的军事术语。 过程 四百多年前,西班牙军队最先把少校作为军衔称号使用。],72师副营长等反动职务,并参加国民党,同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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