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性能平平,其中的原因并不复杂——当时的惠特尔发动机离心压气机存在不少问题。
1942年10月首飞的XP-59使用两台GE 1-A,单台推力1250磅,后来的改进型使用了推力1600磅的GE 1-16,但其推力仍然无法让喷气式飞机全面超越当时顶尖的活塞式飞机。凭借和英国的盟友关系,美国很快又拿到了英国德·哈维兰公司推力2700磅的“妖精”(Goblin)轴流式涡喷发动机,依靠这种动力系统,洛克希德公司开发出XP-80“流星”。 试飞中XP-80最大平飞时速突破了800千米,算是为喷气动力争回了些面子。美国原本指定由艾利斯-查尔莫斯公司许可制造“妖精”,并定名为J36,但由于仿制工作存在诸多问题而一再拖延,军方遂转而寻求替代品。通用电气抓住机会着手改进,在原有GE 1-A基础上发展出I-14、I-16(J31)和I-18,推力分别达到1400磅、1600磅和1800磅,到后来的I-40(J33),推力已经提升到4000磅。为了使用J33,XP-80的机体进行了重新设计,改进后的原型机直到1944年夏方才首飞。装备J33的P-80(后改称F-80)是非常成功的第一代喷气战斗机,但该机服役太晚,没能赶上二战的尾巴。
许多学者认为,二战结束前,德国的喷气推进技术研究至少领先美国5年。这一结论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根据战后许多美军技术人员参观纳粹德国喷气推进研究机构后的体会得出的。正是因为喷气推进技术的领先优势,德国才成为二战中唯一真正较为成功地装备和使用喷气式战斗机的国家。早期喷气发动机问题多多,德国虽然占据先机,战争中也只有两种喷气发动机研发项目取得了成功——推力2000磅的容克尤莫 004和推力1800磅的宝马BMW 003。依靠这些先进动力,德国先后研制成功Me 262、Ar 234以及He 162等先进作战飞机。看到德国超前的喷气推进技术研究和相关资料时,美军许多将领感到震惊。这种震动,直接促动了美军高层。他们认识到,先进航空装备的基础是航空动力系统,从那时起美国比以往更加坚决地支持发展先进军用喷气发动机,并以此为基础抢占航空装备的技术制高点。
美国人的认识不算晚,因为即使在1945/1946年间,仍然是喷气发动机的发展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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