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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群 ·〖儒家“中和”思想与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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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6-29 11:13:5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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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新事物,就不能产生五彩缤纷之色,悦耳和谐之音。二是“和”是指不同因素之间的互动,是诸元素和谐共生的状态。晏婴说:“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洩其过。”(《左传?昭公二十年》)就是说,美味需酸咸适中,即可济益其味,味不足者,则泄减其味。因此,“和”需众味相济。晏婴以对立因素的相“济”相“泄”来达到和谐统一,丰富了“和”的内涵。而孔子则将“和”、“同”视为判断不同人格的标准,他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三是“和”有与“中”相类似的适度之义。《广韵?戈韵》载:“和,不坚不柔也。”郑玄注《周礼》中“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时说:“和,刚柔适也。”当然,“和”最基本的含义是相对于“同”这一对范畴而言的,是指多样性的统一。古代思想家都贵和去同。“和”也是广及道德论、方法论等不同层面的重要范畴。
“中”、“和”都具有适中、平和等含义,“中和”渐而形成一个共同的范畴。较早将“中”、“和”合用的是子思,他说:“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子思将“中”与“和”连用,但两者内涵又稍有不同,这就是“中”为未发,“和”是“中节”的已发。朱熹认为“中”是未发之“性”,而“和”则是“情”,是“无所乖戾”的“情之正”。前者是“大本”,即具有本体之义,而“和”是指古今万物都是循道而生,“和”是说明道不可离万物,因此“和”是“天下之达道”。这样,“中”与“和”并用就具有体用合一,本立而用行之义。极其中,天地可以安其所;极其和,万物可以遂其生。当然,中国古代思想家常常将“致中和”视为道德修养论,认为只要戒惧慎独,就可以达到天地位、万物育的境界,其内在的逻辑关系诚如朱熹所说:“天地万物,本吾一体,吾之心正,则天地之心亦正矣;吾之气顺,则天地之气亦顺矣。”(《中庸章句集注》)可见,“中和”在理学家看来,是一种由道德修养论开出的内圣外王的价值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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