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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德”思想的历史演变

时间:2009-7-17 14:16:05  来源:不详
“天”,即如老子所说的“地法天,天法道”,在老子看来,“地”和“天”虽为两“大”,但它们都是万物和人赖以“生存”的环境和基础,不可分割。故“天地之道”就是从天和地的范围而概括出的万物,也包括人的赖以的“生存之道”。
那么,老子的“天地之道”究竟具体指的是什么呢?
这就是老子在《道德经》中所揭示的“刚强胜柔弱,及柔弱胜刚强之道”。
对此,老子在《道德经》中开宗明义就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在这句话的“道可道”中,前一个“道”指的是“规律”,而后一个“道”指的是“论证”,或者是“说明”。后面的“名可名”也如此。故对这句话的正确理解是:能够通过“物{或“悟”}理”的方法而可以说明、证明的规律,它就不是一般性的规律,而是特殊性的规律。这样,联系上下文和《道德经》思想中心,就可以清楚的看出,老子开门见山的就揭示出了两大规律,这就是:“刚强胜柔弱”的普遍规律,和“柔弱胜刚强”的特殊规律。
老子重视“刚强胜柔弱”,但更重视“柔弱胜刚强”,特别重视“柔弱胜刚强”的“条件”。并且老子研究这些“条件”。对此,老子创造性的提出了“阴阳”、“无极太极”、“有无”、“动静”、“虚实”,和“正奇”、“攻守”、“进退”等等一系列的哲学范畴。正是这些条件的形成和运用,就使“可感”、“可知”,和“可为”成为了可能。这就为“柔弱”战胜“刚强”奠定了基础。
老子的“刚强胜柔弱,及柔弱胜刚强之道”,既能用之认识“自然万物”,又能用之认识“社会历史”。
三是“自然之道”。其中的“自然”,就是老子所指的“阴阳之道”,及其“阴阳变化之道”。在老子看来,这“阴阳之道”乃是世界之本源,即认为万事万物都是由“阴”和“阳”的交合而形成、交合而变化。对此,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又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这些,就是老子对“阴阳之道”的明确表述。可见,在这里,老子的“自然之道”与中国先秦“阴阳”哲学观有机的联系在了一起,而且,特别是,老子对先秦的阴阳哲学在辩证法方面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当然,事物的本源是否能够用“阴”“阳”来解释?对此问题,目前的科学正在给予证明。但是,就“阴阳辩证法”的理性精神来看,早就被历史所证明是完全正确的。
那么,这三种“道”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老子认为,“王道”受制于“天地之道”,即“刚强胜柔弱,及柔弱胜刚强之道”;而“天地之道”又受制于“自然之道”,即“阴阳及其变化之道”。这才是“道法自然”的真正含义。其结果,无疑的,老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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