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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老子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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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8-22 11:16:4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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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而具体的概括了出来。
一、“柔弱”与“刚强”哲学是老子的独创
老子哲学的总体思想,是对“道”的具体而抽象认识的结果。其间,明确了“道”的三个层次,和三种存在形式,从而老子对“道”赋予了根本的哲学意义。
老子说:“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从这句话中,老子明明白白的揭示出了三种“道”的存在:
一是“王道”。是为低层次。其中,“人”即“王”,就是指的“王道”,即“为王之道”。
二是“天地之道”。是为中层次。其中,“地”、“天”,在老子看来,“地”和“天”虽为两“大”,但它们都是人和万物赖以生存、活动的环境和基础,不可分割。故其间的“道”,即如老子所说的“地法天,天法道”,这就是指的人和万物的“生存、发展之道”。
那么,进一步看,老子的“天地之道”究竟具体指的是什么呢?
这就是老子在《道德经》中所揭示的“刚强胜柔弱,及柔弱胜刚强之道”。
对此,老子在《道德经》中开宗明义就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在这句话的“道可道”中,前一个“道”指的是“规律”,而后一个“道”指的是“论证”,或者是“说明”。后面的“名可名”也如此。故对这句话的正确理解是:能够通过“物{或“悟”}理”的方法而可以说明、证明的规律,它就不是一般性的规律,而是特殊性的规律。这样,联系上下文和《道德经》思想中心,就可以清楚的看出,老子开门见山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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