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俎代庖。这样,就能取得“无为而无不为”“以无事取天下”“天下将自定”的治理效果,国家就会实现和谐发展。相反,如果为官者随心所欲,胡作非为,就必定会破坏国家与人民应有的“和谐”局面,使得“国家滋昏”“其民缺缺”“而民弥贫”。因此,只有按照“道”的法则行事,才能构建和谐社会。老子说:“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注: 安平,京剧净角。-anping]泰。”即以大道行之于天下,就能使天下安定[注: 安定 安定 一、形容词 安定:āndìnɡ 安定1①(生活、形势等)平静正常;稳定:生活~ㄧ情绪~ㄧ社会秩序~。②使安定:~人心。]太平、国泰民安、社会和谐。老子还用“治大国若烹小鲜”的生动比喻,形象地说明了“无为”与“无不为”之间的辩证关系:一是国家要治理,而不是不治;二是治国要像烹饪小鱼一样顺其自然,谨慎小心,不要乱翻腾。若急功近利,就会欲速则不达。
官民关系与和谐社会
国家治理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客体是国家事务。故《尚书》有云:“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而人民群众在国家治理中所能发挥的作用,又取决于为官者能否把广大人民群众团结起来,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因此,只有建立良好的官民关系,国家才能治理好,社会才能和谐。老子认为,要建立良好的官民关系,为官者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相信人民。老子说:“圣人无常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即执政者不能有私心,应以百姓之心为心,要充分相信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并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作为行动的指南。这样,为官者的意志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就能达成高度一致,为官者就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官民关系就会和谐。
礼遇人民。老子说:“善用人者为之下。”即善于用人的人,对下面的人都很谦逊。老子还说:“是以圣人之欲上民,必以其言下之;欲先民也,必以其身后之。故居上而民不重,居前而民不害,天下皆乐推而不厌也。”即执政者对待百姓,应以慈心爱之、信之、感之,谦下待之,居上而人民不感到有重压,居前而人民不感到有伤害。为官者能礼遇百姓,为官者就会受到天下百姓拥护和爱戴,官民之间就能够和谐相处。
救助人民。老子特别强调,实现社会和谐,要救济社会的弱势人群。他说:“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社会没有被抛弃的人与物,也就没有人对社会产生什么不满。这样,社会才能真正地实现和谐。生存权是人最基本的权利,因此,确保弱势人群最基本的生存权,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认真研读《道德经》不难发现,《道德经》中有关善待民众的思想与“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等思想正好吻合。老子的这些思想对于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即人民群众是发展的主体,只有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的物质文化的需要,才能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的发展热情,只有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的发展热情,才能真正做到科学发展。
(摘自《领导文萃》2014年6月上)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