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李某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这时,有一官员出来说:张蕴古的老家在相州,李好德的哥哥正好在相州做一把手。所以,张蕴古的结论有问题,是他们串通一气。当皇帝的最恨臣下结党营私,李世民一听这样的报告,非常愤怒,立即下令将张蕴古处斩。虽然李世民事后照例表示了后悔,但影响比前一案更坏。
它直接影响了一个时期里法官判案的态度。有记载说,自从张蕴古一案出来,法律界官员都尽量不减低犯人的量刑和处罚。因为,对有罪者的量刑适当没有给予应有处罚的反倒没有官员的责任,而开脱罪犯的却要受牵连。李世民就此向大理寺主要负责人刘德威咨询:为什么最近法律执行起来比较严格了?刘德威说:责任在皇上啊。
君主喜好刑法宽松那么刑法就宽松,君主喜好严刑峻法那么刑法就严峻。按法律规定:犯人有罪而法官没有给予其应有处罚,那法官也要被处以该刑名减三等的处罚;犯人的罪名,法官给予减免处罚而出现失误,那法官也要被处以该刑名减五等的处罚。实际上呢,现在法官没有给犯人定罪的就没啥事,减免刑罚的搞不好自己就是重罪。所以现在有关官员都求自保,遇到案件就很难给犯人减免处罚了,而是争着给予较严重的审判。这就是执法官怕自己受牵连啊。
这段记载说明,一,贞观的死刑案件少,确实是统治者有意为之,是精心设计刻意经营的太平景象。二,说明执法从轻与从重的标准并没有一定之规,不是以法律为准绳,而是以长官意志官场风气为转移,当然,这里起主导作用的是唐太宗李世民。
案例二,贞观二十年(646)有人控告刑部尚书张亮谋反,证据是,张亮豢养干儿子五百人,还和几个江湖术士交往,说自己的名字和神秘预言相合,于是考虑起兵造反的事。李世民看到是高级官员涉案自然十分重视,派马周调查,结果是张亮谋反证据不足。但李世民不这样看,他认为:张亮好端端养这么多嘎巴脆的干儿子干什么?不是想谋反是什么!在朝廷上发动百官来讨论,大家都一致认为张亮谋反属实,应该处斩。只有李道裕一人坚持认为此案张亮谋反的证据不充分。李世民让长孙无忌和房玄龄到狱中和张亮诀别,然后处死张亮。过了一年,刑部二把手的职位空缺,命令宰相提出参考人选,拟的几人,李世民都不满意,后来他想起来李道裕了,理由是:他当年说张亮的案子没有明确的谋反证据,说的很准确也很得体。当时朕没有听从他的话,事后感觉很后悔。这时他承认了自己的过错,但为时已晚。
李世民并非不犯错误的超越时代超越时空的超人,虽然不能避免旧时帝王任意操纵权力和司法的毛病,不可能对正直之士“未尝黜责一人”。但他毕竟不同于一般的帝王,他的过人之处就在于,他会反省自己的言行,承认自己的过失,对以往的错误予以纠正;个人的情绪言行,则尽量有所克制。他没有简单掩盖或抹杀自己的过失,而是公开表示悔意,在帝王当中,这样的心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