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当时说,他们只是“表达了民主政治主张,居然是犯了‘二条之一’(惩治叛乱条例第二条第一项)唯一死刑的叛乱罪,实在是愤怒极了。”他决定接下案件,他的妻子吴淑珍也鼓励他说,“这是历史大案,如果连这个案子都不敢接,当律师还有什么用?”
最后审判结果是施明德被判无期徒刑,其他人被判12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案后,陈水扁不仅由一个“海商律师”转变为一名“刑事律师”,也开始了他的政治之路。他的台独思想逐渐形成并迅速膨胀。
1980年,陈水扁在为黄天福参选立法委员助选时曾公开提出“台湾前途由台湾民众决定”的“自决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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